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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成受访消费者曾遭遇餐饮“霸王条款”

A-A+2014年3月17日09:06中国旅游新闻网评论

  在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,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《2014年四川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》显示,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 确保消费者权益的满意率为78.3%,而“缺乏消费环保意识”成为消费者自身消费方面存在的首要问题。此外,有六成消费者表示曾遭遇餐饮业“霸王条款”。

  报告显示,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8.3%,较去年提高0.8个百分点,“缺乏消费环保意识”成为消费者自身消费方面存在的首要问题。而在日常消费的主要商品或服务中,伴随着新旅游法的实施,旅游消费的满意率明显回升。

  当问及受访者“认为当前消费者消费的理性程度如何”时,有超过八成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消费理性。而“缺乏消费环保意识”成为消费者自身消费方面存在的首要 问题,其次是“过于看重价格或相信广告”、“奢侈浪费,大吃大喝现象较普遍,很少考虑节约”以及“攀比、盲目跟风消费”。

  依据自己的消费感受,受访者对日常消费的七种主要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了满意评价。消费者对家电消费质量的满意率最高,为88.8%;汽车消费和服装消费的满意率分别排第二、三位。而对金融保险服务、旅游服务和药品消费的满意率排后三位。

  此前,最高人民法院指出餐饮业禁带酒水或设最低消费都属“霸王条款”,是无效的。但对于餐饮业“霸王条款”的问题,仍有61.1%的受访者表示“遇到 过”,其中仅有27.4%的消费者表示拒绝这些“霸王”条款。而选择“与商家协商或投诉等寻求解决”的占21.7%,27.0%的消费者表示怕麻烦,默认 这些条款并继续消费,视遭遇情况严重程度决定的占22.5%。调查反映出现实生活中作为个体消费者常常无奈接受,主动维权困难。记者李臣白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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